意志在民事关系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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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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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学院,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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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说认为,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也就是说,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但究其实质而言,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人格关系。进而言之,人格就是人的资格,是人与动物最根本之区别。人的资格应该解释为个体人实践自己的意志的资格。所以,意志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作用非凡,是研究一切民事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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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意志 民事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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