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村级党内民主建设与村民自治权保障之间的良性互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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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忠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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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法学部,福建福州,3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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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2013年国家行政学院科研合作课题“村民自治权保障研究---基于科学发展观视阈”(13HZKT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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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之间的关系限定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语境中,就表现为村级党内民主与村民自治之间的良性互动。村民自治是我国最广泛意义上的人民民主形态,也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通过村级党内民主建设和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有利于带动和促进村民自治实践的深化和村民自治权利的保障。同理,村民自治权保障的扩展对党内民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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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层党内民主 村民自治权保障 良性互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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