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刑事和解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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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厚勇 李学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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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咸宁学院,湖北咸宁,437100 2.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湖北咸宁,437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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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和解,可以成功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刑事和解是贯彻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项有效措施,除了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几类依法从重处罚的案件外,其他刑事案件都可以进行刑事和解。本文从四个方面探讨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问题: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精神来理解的刑事和解的含义,以司法和谐的理念来确定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从公诉案件的处置权来判明刑事和解的启动主体,从刑事和解的负面效果预防来设计刑事和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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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诉案件 刑事和解 主体 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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