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促进建筑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开放,建立起市场竞争机制,在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对在国内进行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使用国家投资和外资的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强制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同时,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程序也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进行招投标的其他建设项目,这对于繁荣、规范我国建设市场,打破地区、行业的限制和保护主义、维护各竞争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投资主体的利益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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