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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凉山彝族传统习惯法的功能
引用本文:蔡富莲. 论凉山彝族传统习惯法的功能[J]. 凉山大学学报, 2002, 4(1): 149-152
作者姓名:蔡富莲
作者单位:凉山教育学院,四川,西昌,615000
摘    要:凉山彝族传统习惯法既有积极的一面,即具有广泛的约束作用;处理矛盾及时,为公、检、法部门减轻了工作压力;在大案和要案中,对国家法律有辅助和补充作用;但也有消极的一面,即将刑事案件作民事案件处理,包庇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责任,报复心态太重,当事人损失惨重;纠纷调解过程中伴随的宴饮方式,耗费大量钱财,破坏和影响经济发展不得已采取神判定是非也有一定的弊端。

关 键 词:彝族 凉山州 传统习惯法 功能 法律 消极作用 神判 弊端
文章编号:1008-4320(2002)01-0149-04

Analysis of the Fuction of Liangshan Yi-Nationality Traditional Convention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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