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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国策留坟头,不可
作者姓名:黄宪伟 燕文光
作者单位:湖北远安县鸣凤镇三吉巷47号,444200
摘    要:被告人张庆、张生、张军(均系化名)系三兄弟,由于其父母亲去世后,强行在他人庄稼地里留坟头,6月16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判决三被告人平除坟墓,恢复耕地原样,并赔偿原告崔伟(化名)经济损失400元。

关 键 词:国策 人民法院 经济损失 安阳县 河南省 被告 判决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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