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工业产权”一词的来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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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传仁.谈谈“工业产权”一词的来历[J].今日科技,19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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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传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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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已于一九八五年三月正式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从而承担了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义务。依照巴黎公约规定,所谓“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厂商名称、服务标志、原产地名称或标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九种,其中前四种是主要内容。在我国,《中国专利法》规定的保护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者总称为发明创造。《中国商标法》则保护商标。这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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