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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动物法律人格性的研究
作者姓名:陈祥明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610064
摘    要:如同德国民法典第90a条的修正,"动物不是物"的规定给法学界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一般,在钱老师的课上听到了动物是物,具有法律人格性的言论,给我的震惊也是非常大的,对于钱老师的言论我是很不赞同的,虽然老师讲的非常具有条理性,具有蛊惑性。对于此点问题,我将作出以下分析。

关 键 词:法律人格  动物法律人格  有限的法律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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