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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就《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摘    要:2021年7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44号国务院令,公布《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 答:我国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地震灾害多发频发,破坏性地震时有发生.建设工程抗震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抗震工作.近年来,我国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不断提高,在降低地震灾害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一些建设工程执行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不够严格,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二是老旧建设工程、农村建设工程普遍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应对地震灾害风险的能力不足;三是建设工程抗震设防、鉴定加固等相关责任的规定不够完善,与建设工程抗震全过程管理的现实需求存在差距;四是建设工程抗震领域相关保障措施以及监督管理等存在薄弱环节,影响和制约了抗震设防标准落实及防灾能力的提升.为破解这些难题,迫切需要从立法层面完善相关制度设计,为加强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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