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
| |
引用本文: | 吕静.试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J].大众科学.科学研究与实践,2007(6). |
| |
作者姓名: | 吕静 |
| |
作者单位: |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 重庆400067 |
| |
摘 要: | 离婚损害赔偿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引人关注的规定之一,对于完善离婚救济制度的体系,保护离婚夫妻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案例却很少,这是由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与缺陷。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加大适用范围,以维护无过错方利益。
|
关 键 词: | 离婚损害赔偿 构成要件 配偶权 完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