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刑诉法中近亲属拒绝作证权看“亲亲得相首匿”的中华法制传统 |
| |
引用本文: | 田方,彭康.从新刑诉法中近亲属拒绝作证权看“亲亲得相首匿”的中华法制传统[J].当代地方科技,2012(15):20-20. |
| |
作者姓名: | 田方 彭康 |
| |
作者单位: | [1]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723000 [2]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检察院,723500 |
| |
摘 要: |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不得强制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出庭作证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封建社会“亲亲得相首匿”的基本法律原则。在以家庭为本位、重视血缘亲情关系、提倡礼与法相融合的中国社会里,这一富有人性的原则在古代司法制度中得到广泛应用。本文试以此为切入点,分析中华法系中“亲亲相隐”的法治传统的历史发展、长存于古代的原因及其现实意义。
|
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 近亲属拒绝作证权 亲亲得相首匿 中华法系传统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