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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刑诉法中近亲属拒绝作证权看“亲亲得相首匿”的中华法制传统
引用本文:田方,彭康.从新刑诉法中近亲属拒绝作证权看“亲亲得相首匿”的中华法制传统[J].当代地方科技,2012(15):20-20.
作者姓名:田方  彭康
作者单位:[1]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723000 [2]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检察院,723500
摘    要: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不得强制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出庭作证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封建社会“亲亲得相首匿”的基本法律原则。在以家庭为本位、重视血缘亲情关系、提倡礼与法相融合的中国社会里,这一富有人性的原则在古代司法制度中得到广泛应用。本文试以此为切入点,分析中华法系中“亲亲相隐”的法治传统的历史发展、长存于古代的原因及其现实意义。

关 键 词:刑事诉讼法  近亲属拒绝作证权  亲亲得相首匿  中华法系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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