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古至今,男婚女嫁皆为人生大事。中国古代女性在择偶观上大多尊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缺乏自主权。随着历史推进,发展至唐,除南北朝就已根深蒂固的门第婚姻外,女性在择偶观上开始有了一定自主权,以财富多寡、才学高低、相貌美丑等作为其审美标准,也不乏执着追求爱情的爽性女子。以财富为媒,殷实的家庭给女方家带来诸多便利,不失为一种理性倾向;以门第为媒,攀附高门,为女子求得安居之所,抬高社会声望,妻随夫贵;以才学为媒,获取功名,成为女子青睐的选择;随着唐社会开放风气的蔓延,相貌、缘分等都成为选择夫婿的衡量标准,甚至还有逼婚现象存在,其择偶观与唐社会时代特征密不可分,激发唐女子思维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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