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最密切联系原则发展中的矛盾 |
| |
引用本文: | 林宜.浅谈最密切联系原则发展中的矛盾[J].海峡科学,2006(10):3-4. |
| |
作者姓名: | 林宜 |
| |
作者单位: | 福州海关,福建,福州,350000 |
| |
摘 要: | 最密切联系原则,指在选择某一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时,要综合分析与该法律有关的各种因素,确定一个地方(或国家)与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有最密切的联系,就以该地方(或国家)的法律为法律关系的准据法。它是对传统冲突法的扬弃:否定了传统冲突法“机械、僵化”地选择法律的作法,但在实践中又不得不受到传统冲突法的影响和制约,在矛盾中推动国际私法的变革和发展。
|
关 键 词: | 法律关系 综合分析 当事人 冲突 传统 案件 僵化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