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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编排规范摘选
摘    要:6.16 文字和标点符号 1)汉字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除特殊需要外,不得使用已废除的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 2)标点符号的用法应该以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为准。根据科技书刊的习惯,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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