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竞合情形下的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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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启迪. 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竞合情形下的法律适用[J]. 南阳理工学院学报, 2021, 13(1): 4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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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启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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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北京 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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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并不是泾渭分明、截然分立的,二者存在交叉地带,司法实务中无法避免地会出现二者适用竞合的情形.对于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比较法上共有两种规范模式,中国采用了二元论的规范模式.然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对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将不可抗力排除于情势变更的范围之外,是我国立法的不当原创,一直为人所诟病.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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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可抗力 情势变更 形成权 确认之诉 形成之诉 |
THE LAW APPLIES IN THE CASE OF CONCURRENCE OF CHANGED CIRCUMSTANCES AND FORCE MAJE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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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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