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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标准化法存在的若干问题
引用本文:李志劲.论标准化法存在的若干问题[J].广东科技,2013,22(3).
作者姓名:李志劲
作者单位: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摘    要:我国现行行《准化法》横跨两种经济体制,两个世纪,其对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际准化法》越来越不适应现行经济体制,通过对标准化工作的全过程,包括标准制定、组织实施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等三大部分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分三大部分展开论述,从政府标准化部门、企业两大关系主体,分析明确造成上述问题的具体原因.

关 键 词:标准化法  制定  实施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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