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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21世纪法学高等教育培养对象研究
作者姓名:丁启明 崔淑霞
作者单位:大庆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丁启明),大庆广播电视大学(崔淑霞)
摘    要:本文试图通过对法学高等教育培养对象的研究,确定法学高等教育培养的对象是律师,针对律师提出了法学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的模式标准。律师队伍或者律师群体是法律部门选择人才的储备库,除了满足律师队伍自己的需求外,还肩负着为公检法司等部门输送人才的重任。文章指出,应当调整现行律考制度和形式,扩充律师队伍,还应当改革公检法司等部门的用人制度。只有从律师队伍中录用公检法司等部门需要的法律人才,才能彻底改变公检法司等部门的人员素质,保证用人质量,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司法部门的用人腐败,这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和法治社会的发展需求、选拔法律人才的基本趋势。为此,法学高等专业必须实施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即为个性的教育,它能够保证法学高等教育为律师队伍培养和输送合格的人才。

关 键 词:对象  律师  人才储备库  模式标准  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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