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形式)逻辑推理应是演绎的一统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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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邦瑾 王明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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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我们所见到的我国现行高校普通(形式)逻辑教材,多是按传统观点把推理分为演绎、归纳、类比三大类。将推理分为演绎、归纳、类比三大类,必然定义:演绎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归纳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类比是从特殊到特殊的推理。但事实上,演绎并非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归纳并非特殊到一般的推理,类比也并非特殊到特殊的推理。仅以演绎为例,典型的演绎是直言三段论,人们常用以为例的“凡人皆有死,张三是人,张三有死”就不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而事实是一般与个别“合取”推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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