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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二武灭佛”析
引用本文:施光明.北朝“二武灭佛”析[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4).
作者姓名:施光明
摘    要:中国佛教史上曾有过三次著名的灭佛事件,史称“三武灭佛”,其中两次发生在北朝时期。北魏太延四年(438年)三月,太武帝拓跋焘诏令五十岁以下的僧侣一概还俗。太平真君五年(444年)正月,又诏曰:“沙门之徒,假西戎虚诞,生致妖孽。非所以壹齐政化,布淳德于天下也。自王公已下至于庶人,有私养沙门、师巫及金银工巧之人在其家者,皆遣诣官曹,不得容匿。限今年二月十五日,过期不出,师巫、沙门身死,主人门诛。”两年后,拓跋焘因镇压盖吴起义到长安,其随从牧马到一寺院,发现内藏武器,遂报告拓跋焘,搜查后又发现数以万计的赃贿之物和密室等不法证据。于是,拓跋焘下达了更为严厉的灭佛诏:“佛图形象及胡经,尽皆击破焚烧,沙门无少长悉坑之。”史称“太武灭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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