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受理实施方案(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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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和受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 第三条 管理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国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 第二章 支持对象 第四条 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项目技术水平处国内领先。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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