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例重度妊高症终止妊娠的比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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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青萍.118例重度妊高症终止妊娠的比较分析[J].江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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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青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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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市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妇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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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为探讨将剖宫产作为重度妊高症患者终止妊娠的主要手段,并将终止妊娠的时间提前至孕32周以后,既保障了围产儿的存治,又避免了孕妇因病情变化而出现的各种严重并发症。方法:对3年来收治的118例重度妊高症患者,其中剖宫产99例进行了回顾性分析。结果:孕32~36~(+6)周出生的新生儿预后良好。存活率占100%,新生儿窒息率占7.41%。结论:孕32~36~(+6)周的重度妊高症治疗效果不明显时即可考虑终止妊娠,首选刮宫产,对母婴有利,新生儿存治率高,产妇并发症少,从而达到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的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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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度妊高症 孕周 剖宫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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