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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立法竞争的特点
摘    要:在知识经济时代,西方发达国家的立法重点已转向促进知识经济发展的立法调整与创新活动。这种立法活动孕育了两大立法模式:以美国为主的判例法国家推行的“实践性立法”模式;以法国、日本为主的罗马法国家推行的“概括性立法”模式。这两大模式下,相关国家竞相开展立法创新,产生了大量优秀成果。

关 键 词:知识产权立法  西方发达国家  竞争  知识经济发展  立法创新  概括性立法  经济时代  立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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