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立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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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晓莉.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立法保障[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03,22(2):4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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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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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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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解决刑事诉讼中证人拒绝作证的问题,在我国立法中应将证人出庭作证设定为义务,明示证人拒证的责任,同时还应设定法官失知、强制证人作证的义务和法官不履行该义务所承担的责任。只有在立法上规范了证人的行为,证人拒证的问题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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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 证人制度 出庭作证 立法 证人义务 |
文章编号: | 1008-178X(2003)02-0045-03 |
修稿时间: | 2003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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