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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沙、萨之争
引用本文:汪惠迪.有关沙、萨之争[J].中国科技术语,2003,5(2):23.
作者姓名:汪惠迪
作者单位:汪惠迪
摘    要:对“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的英文缩略语SARS,我是主张径用字母词(SARS),即不翻译,让它直接进入华文。
别说学过英文,只要学过汉语拼音,看到SARS,小学生都能拼得又快又准。目前,媒体径用SARS的现象日益普遍,易写易拼是原因之一。不过,有的人不喜欢字母词,不喜欢在华文中掺杂英文,所以还是要翻译。
在中国大陆,有人建议用“萨斯”取代“非典”,但是用“萨斯”者少之又少,“非典”独领风骚。台湾媒体用SARS的频率大大高于非典型肺炎。香港用得很乱,SARS、非典、沙斯、沙示或沙士都有,使用频率较高的是“非典”和SARS。
马来西亚媒体用非典型肺炎的频率高于SARS。BBC中文网用SARS和“萨斯”,《华尔街日报》中文网络版用SARS和“非典”。
新加坡华文媒介统一译名委员会将SARS音译为“沙斯”,华文报从4月17日起正式采用这个译名。在周边国家或地区,新加坡是唯一以“沙斯”为规范译名并加以推广的国家。我认为新加坡做得对,做得好,此举满足了广大语言用户的语用需求。
徐惠民先生认为用卷舌音“沙”起头来译SARS有欠理想(《没有必要弃“萨”取“沙”》,刊5月3日《联合早报·交流》版)。这个问题,统一译名委员会是考虑过的。委员会主席吴俊刚先生说,弃“萨”取“沙”是为了照顾新加坡学生的华文程度(《中国为何独钟“非典”?》5月2日《交流》版)。可是徐先生认为这个理由“有些牵强”,因为最近一个时期“萨达姆”在报上天天都提,学生对“萨”字怎会陌生?加之新加坡学生压根儿就不管“萨”还是“沙”,都直接用英语说SARS。
说到翻译中的音准与不准的问题,我想这也是相对的。不同文字之间的音译,尤其是拼音文字和非拼音文字之间的语音转换,很难绝对准确,一个新译名推出后,能够约定俗成,就好了。比如AIDS,新加坡从开始到今天还是用“爱之病”,全世界华人社区,大概也只有新加坡用“之”而不用“滋”字。中国大陆一开始混用,后来规范为“艾滋病”,可是,在大陆之外的其他华人社区大多仍用“爱”字,鲜用“艾”字。“之”字也翘舌,那又怎么样?都用了20多年了,一点都没问题啊!
我看,“沙斯”和“爱之病”有异曲同工之妙。翘舌就翘舌吧,无伤大雅。
(2003年4月)
(原载新加坡《联合早报》,本刊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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