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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符号"信息"与知识——试论知识产权的对象
引用本文:向波.信息、符号"信息"与知识——试论知识产权的对象[J].科技信息,2007(19):20-21.
作者姓名:向波
作者单位:中共六盘水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 贵州六盘水553000
摘    要:在理解信息这个概念时,需要区分本体意义上的信息和符号"信息";思想即尚停留在人大脑里的符号"信息",而知识则是客观存在的符号"信息",两者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只是所处的领域不同;知识产权的对象即是知识,是客观存在的符号"信息",符号性是其物理属性,区别于物质世界的物质性;"信息"性是知识的社会属性,它表明了知识不仅仅只是符号,而且有其存在的价值:知识对人具有"实在"的意义,且能在人之间传播;而客观存在性则是知识的哲学属性,使它区别于尚停留在人大脑里的符号"信息"--思想.

关 键 词:符号"信息"  思想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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