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天津新技术产业区于1988年3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区。园区由华苑产业区、政策区和辐射区3部分组成。园区管委会对所属各部分实行不同的管理体制,根据市政府《关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实行(一区三制)的管理办法》和市人大通过的《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条例》,园区管委会对华苑产业区实行全面行政管理;对政策区内的高新技术产业实行经济管理,包括企业审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商、税务、财政、劳动人事、统计、进出口、人员出国及金融、法律、培训、报关、保险等其他各项服务;对高新技术企业带辐射区实行产业管理,主要负责小区规划的审核、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批认定、统计、进出口、人员出国和有关服务,其他土地规划、建设开发、工商、税务等均由当地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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