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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WTO协定在国内法院的适用
引用本文:丁求.论WTO协定在国内法院的适用[J].南昌高专学报,2006,21(1):24-26.
作者姓名:丁求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摘    要:各国对国际条约的适用主要有直接式、转化式、混合式三种方式。由于WTO协定的特点,欧美国家对WTO协定在本国的适用普通采取间接适用的方式。我国应根据对等原则,采取同样适用方式。

关 键 词:WTO协定  法院  纳入适用  转化适用  自动执行条约  非自动执行条约
文章编号:1008-7354(2006)01-0024-03
收稿时间:2005-12-15
修稿时间:2005年1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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