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进程中的法学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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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长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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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陕西西安,71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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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学教育是教育的重要构成部分,这里的法学教育特指由专门学校或其院、系、专业所进行的关于法的专门化教育.它不同于社会一般的非专门化的法律教育.社会一般的法律教育,包括普法宣传、中小学法律知识教育、普通高校非专业化的法律教育、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对有关当事人和其他公民所进行的法律教育等.法学教育与一般法律教育的区别在于,关于法律的知识是否具有较高的理论性不同、是否具有知识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不同、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对于法律的认识是否具有专门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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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教育 中国法制 发展历史 |
文章编号: | 1672-3791(2007)11(c)-012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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