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作品著作权及其归属制度完善研究——以《著作权法》(修订稿)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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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艳冰.演绎作品著作权及其归属制度完善研究——以《著作权法》(修订稿)为视角[J].邵阳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4):3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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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艳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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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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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理论体系研究”(11AZD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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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演绎作品是一种特殊的著作权客体。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对其著作权的归属以及行使规则规定较为简单,难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大量关于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纠纷,尤其是涉及在其他作品基础上制作的电影作品时,情况更为复杂。2011年7月,国家版权局启动了《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工作,在《著作权法》修订稿中,立法者引进了"演绎作品"这一法律术语,并细化了演绎作品著作权行使的一般规则,明确利用已有作品制作的视听作品是演绎作品,并规定其特殊的行使规则。相关修改仍值得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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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演绎作品 演绎权 视听作品 著作权归属 著作权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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