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玻璃餐具出台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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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亮.陶瓷玻璃餐具出台新规定[J].科学之友,2005(1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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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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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对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制品作了如下定义:
陶瓷为由黏土及长石、石英等天然原料经混合、成形、干燥和烧制而成的耐水、耐火、坚硬的材料和制品的总称,包括陶器、瓷器和炻器等.微晶玻璃为在高温条件下将原材料熔化为均匀的液体,冷却到一定温度,进行温度处理,使其绝大部分产生微结晶体的透明物.玻璃为在高温条件下将原材料熔化为均匀的液体,冷却到室温,基本没有微结晶体的物质.对以上3种材质制成的餐具,包括日常生活用具如荼杯、水杯及其他与饮用水、饮料或食物直接接触的器具表面的铅、镉等有害物质的溶出量作了详细的规定,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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