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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黑社会组织的三种基本形态
引用本文:廖斌,李文伟.论黑社会组织的三种基本形态[J].绵阳经济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21(1):11-16,22.
作者姓名:廖斌  李文伟
作者单位:[1]北京工业大学,北京100022 [2]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绵阳621010
摘    要:黑社会组织的发展规律是由低级向高级逐步发展,一般表现为:一般犯罪团伙(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基础或前身)→黑社会性质组织→黑社会组织→跨国黑社会组织(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黑社会组织和黑社会性质组织是由组织、暴力、财力、势力范围四大要素结合而成的有机整体。研究它们之间的区别就要具体分析这四大组成要素及其整体性能。通过案例比较可以看出,黑社会组织,在组织、暴力、财力、势力范围四大要素及其整体功能方面,都高于黑社会性 质组织。有组织犯罪集团实行跨国犯罪就是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有组织犯罪集团与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的区别在于:是否实施了跨国犯罪或者是否在一个以上国家建立自己的组织。

关 键 词:跨国黑社会组织  一般犯罪团伙  黑社会性质组织  暴力  财力  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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