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军人所得复员费自主择业费是否可以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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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利珍 付建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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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复转军人复转后领取的复员费、转业费数额日趋增大。特别是近年来。出现了复转军人复转所得新类型的财产即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领取的自主择业补助费。这些费用在离婚时往往成为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如赵某某,女,1970年出生,某小学教师。吕某。男,1970年出生,1988年入伍。1997年4月吕某与赵某某结婚,婚后生育一个女儿。2003年吕某从部队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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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复转军人 军队转业干部 补助费 费用 入伍 自主择业 社会经济 婚后 出生 生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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