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庄子的小说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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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齐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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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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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二十五史《艺文志》著录小说资料集解”(11AZD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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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庄子·杂篇·外物》提到的"小说"并非偶尔使用的一个词,而是指不合于道家思想即不能"大达"至道的其他诸子学说。"小说"不仅指一种言论方式,也同时指一种文体形式,它属于先秦诸子说体文的范畴。而说体文是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的产物,且其本身的发展有一个历史过程。《汉书·艺文志》正是沿袭了庄子的"小说"观念,将小说家作为诸子百家之一著录于《诸子略》,完全符合先秦两汉的学术生态和分类习惯。而所谓"小说家出于稗官"云云,更是点明了小说与政教的关系。这种从政教学术的角度来认识小说价值,从杂说短记的形式理解小说的文体特点,是中国古代传统子部小说的基本观念。因此,庄子所云"小说"决非"与后来所谓小说者固不同",实具有中国古代"小说"概念的创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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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庄子 小说 观念 文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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