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科学技术的对象是自然,自然所蕴含的三重特性及其所伴随的三个历史阶段逐渐为人类所认知,并显示出独特的生态伦理价值。第一阶段,自然具有自在性,表现为抽象性、实体性和复多性。其生态伦理价值在于人对自然的崇敬和畏惧。第二阶段,自然具有他在性,表现为不可知性、历史偶然性和人的意志能动性。此阶段内,上帝凌驾于自然之上,不仅表现出宗教对自然的压制,而且也逐渐展现出人与自然对立与割裂。第三阶段,自然具有有机性,表现为科学技术的构成、技术理性资本化与自身矛盾。生态伦理价值所展示的则是人的关怀,形成人与自然的既对立又同一的有机整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当今生态文明的主题。自然生态既是科学的奠基性实体,也是技术的对象,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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