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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供电设计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作者姓名:王海成 沈万龙
作者单位:[1]思为达消防设施安装有限公司,150090 [2]奥特消防机电安装有限公司,150080
摘    要:在进行应急照明供电设计时,设计人员都遵循“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有关应急照明供电设计的条款(11.8、7.2、11.8.7.4、11.8.9等),上述条款指出:应急照明应由两路电源供电,在重要场所或供电条件不具备两个电源或两回线路时,还应设置有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或用蓄电池组供电: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可接自本层(本区)配电盘的专用回路,或防灾专用配电盘。但在实践过程中笔者发现,片面强调套用上述条款,不很妥当,甚至会造成不良后果。本文针对采用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谈一看法,供广大设计人员及有关规范制定者探讨。

关 键 词:应急照明灯 供电设计 JGJ/T16-92 蓄电池组 电气设计规范 设计人员 电源供电 照明供电 民用建筑 供电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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