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主体范围的基本理论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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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慧.行政公益诉讼主体范围的基本理论研究[J].海峡科学,2006(2):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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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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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福州,35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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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引言
行政公益诉讼近年为学术界所热切关注。学者们也建言纷纷,大力提倡借鉴海外经验,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这个问题之所以受到如此关注,主要基于:(1)现代社会越来越依赖于政府来保护公共利益。人们对政府的倚重以及行政权自身不断扩张的特性,导致行政权的不断膨胀。政府失职或滥用权力都会损害公共利益。比如:有不服电信局纵容电信企业乱收费不作为的,也有不服铁路主管部门、民航主管部门违法提高票价的等。这些争议有的提起行政诉讼,有的提起民事诉讼,结果几乎都是“无果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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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行政权 理论研究 公共利益 主管部门 现代社会 电信企业 民事诉讼 学术界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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