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网络法律文化悖论及解决路径研究
引用本文:李军红,张立先.我国网络法律文化悖论及解决路径研究[J].科技信息,2009(1).
作者姓名:李军红  张立先
作者单位:山东经济学院文学院;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基金项目:山东经济学院200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网络文化的悖论与发展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网络法律文化存在自由与自律、"硬法"与"软法"、平等与特权、民主与暴政、权利与责任等多重悖论,其根源来自于身份的虚拟与身体的缺席之间的差异、网络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网络法律文化约束力尚未形成。应当通过加强"内生性"网络立法,发挥网络"软法"的作用,推行网络成员自律,借助非政府组织实行立体化网络公共管理等路径,推进建设和谐的网络法律文化。

关 键 词:网络社会  法律文化  悖论  解决路径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