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法律文化悖论及解决路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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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军红,张立先.我国网络法律文化悖论及解决路径研究[J].科技信息,2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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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军红 张立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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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经济学院文学院;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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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山东经济学院200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网络文化的悖论与发展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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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网络法律文化存在自由与自律、"硬法"与"软法"、平等与特权、民主与暴政、权利与责任等多重悖论,其根源来自于身份的虚拟与身体的缺席之间的差异、网络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网络法律文化约束力尚未形成。应当通过加强"内生性"网络立法,发挥网络"软法"的作用,推行网络成员自律,借助非政府组织实行立体化网络公共管理等路径,推进建设和谐的网络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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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网络社会 法律文化 悖论 解决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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