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类生活之初,诗追随音乐、舞蹈的韵律并与其共同构成人类的艺术活动,诗作为“以声为用”的一份子为文学奠立了在文明社会中的地位;自汉代起,以语言文字的“言志”、“缘情”高度凝练、集中地反映社会生活,虽然诗以其韵律保持着与音乐的关系,但已使文学脱离附庸于音乐、舞蹈的地位而“以义为用”,成为独立的文化门类。其三,“以义为用”的诗寻求韵律之路,自汉魏至“永明体”、至唐初,经历数百年,格律诗定型,完成了以严格的韵律完善自身,以韵律这一与其他文学样式不同的形式特征而独立。其四,自中唐开始历经宋、元、明、清,不断有反韵律倾向,乃至颠覆韵律,白话诗出现,旧诗的韵律系统被打破,诗处在要不要韵律、怎样进行韵律建构的重要关口,新时代下诗的韵律重新建构,也是文学将要接受的磨难或磨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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