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为社会法价值理念的关怀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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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柯宇航.论作为社会法价值理念的关怀伦理[J].温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23(2):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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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柯宇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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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温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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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青年)项目(22NDQN270Y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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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代女性主义者从女性道德思维的特殊性出发,提出了与正义伦理相对应的关怀伦理。正义伦理强调个人的理性自主,处理问题有普遍化的倾向,关怀伦理则要求考虑情境的具体性和特殊性,注重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责任以及相互关怀。关怀伦理与社会法的价值理念是高度契合的,这体现在社会法的产生逻辑、立法目的、法律原则、调整方法等诸方面,也体现于传统私法规范的社会法化现象中。以关怀伦理为指引,社会法的调整对象将持续地去标准化,这也为社会法的法典化带来诸多挑战,社会法上的争议解决将社会工作化。正如社会法对传统公私二元法律体系产生的冲击一样,关怀伦理的法学应用也将改变法治的未来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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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关怀伦理 正义伦理 社会法 去标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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