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攻城之法,修橹轒辐,具器械,三月而后成。 (《谋攻》)课本注:“橹,大盾。”按:课本及不少选本把“橹”注为“大盾”是有据可稽的。《说文》及《十一家注孙子》中曹操等人都是这样解释的。但把它放在整个句子中来考察,却使人产生怀疑。《谋攻》说的是“攻城之法”,先要修治攻城用的“橹轒辒”,再“具器械”,下文还说到准备“距闉”。若“橹”释为“大盾”,不论“盾”有多大,它毕竟是种用来防御的常规武器,不是攻城的工具,它怎好与其他专用来攻城的武器并列呢?属于进攻性的常规武器如刀枪戈戟弓矢之类,与“大盾”一样,不论在任何时候、在什么地方作战,总是必不可少的,为什么不把这些武器提出来,单把“大盾”提出来呢?若“大盾”损坏了,需要修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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