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联合国大会常会、特别会议和紧急特别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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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联合国大会常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二十条和联合国大会议事规则第一条的规定,联合国大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二召开常会。过去联合国大会已举行过十二届常会。第十三届常会定于今年9月16日召开。简称第十三届联大。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二十条和联合国大会议事规则第七、八、九条的规定,在情况需要时,经安全理事会或联合国多数会员国请求,可以召开特别会议,这种会议应在请求提出后的十五天内召开。联合国大会于1947年和1948年召开过两次特别会议,讨论巴勒斯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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