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自主创新,促进产业承接与自主创新相融合,实现在承接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切实发挥自主创新在承接产业转移中的引领作用。近日,安徽省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国资委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皖发〔2010〕2号)、《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方案》(皖发〔2010〕3号)、《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10〕10号)和省政府《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徽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政〔2010〕8号)精神,共同制定了《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为帮助读者了解该政策的具体内容,本刊记者专访了省科技厅有关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