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众人物人格权的限制与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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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慧莹.论公众人物人格权的限制与保护[J].当代地方科技,2011(5):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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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慧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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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5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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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众人物是特殊的一类人群,他们有别与一般公众原因在与他们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多与一般公众,他们在社会生活中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对这个社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由于需要满足公众知情权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公众人物的人格权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对公众人物人格权的限制仅限于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而不能够限制公众人物的生命权、健康权。并且在此过程中对公众人物人格权的限制应有理有度,如果超过了限制公众人物人格权的底线,则会转化为侵犯公众人物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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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众人物人格权 限制 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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