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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语境中的记者、医生和律师的疑罪行为
摘    要:以受贿罪构成要件为视角,认为撰稿记者以批评报道要挟取财不宜以受贿罪论处,应构成敲诈勒索罪;临床医生收受红包或回扣的行为不符合受贿罪特征,如果情节严重,宜以偷税罪论处;执业律师在正常费用之外收受他人财物,也不能构成受贿罪,视情节当以诈骗或偷税罪论处。

关 键 词:记者  医生  律师  受贿罪  疑罪行为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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