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7月30日闭幕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已经一致地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正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达次会议在关於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决议中所指出的那样:这个计划是我国人民为实现过波时期总任务而奋斗的带有决定意义的纲领,是和平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计划。这个计划的实现,将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奠定良好的初步的基础,从而促进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这个五年计划,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在1952年所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而制定的。这个总路线已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接受,在1954年9月,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载入我国宪法中。宪法的序言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共产党在不久以前曾经指出:按照我国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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