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衡而致平衡——浅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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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发水,李豪.不平衡而致平衡——浅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J].大众科学.科学研究与实践,20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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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发水 李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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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福州350001(吴发水),福建三丰鞋业有限公司 福建福州350001(李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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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一部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也是一部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法,不仅总则开宗明义规定保护劳动者权益,各章节具体条文处处体现了对劳动者关心和爱护。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设计相当具体和周全,如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协商权、修改权;劳动者对订立劳动合同的知情权;劳动者的合同解除权;劳动者获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的订立权;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权等。在立法上向劳动者权益保护倾斜,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撑起一把强有力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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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 权益保护 制度设计 利益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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