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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款权
引用本文:金炼.特别提款权[J].世界知识,1981(4).
作者姓名:金炼
摘    要:“特别提款权”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立的一种记账单位。它是这个组织在一定时期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因为它是会员国原有提款权的一种补充,所以叫做特别提款权。1969年9月基金组织在年会上决定设立。1970年到1972年,基金组织分配给各会员国95亿个特别提款权,作为一种补充现有储备资产的手段。1979—1981年又增发120亿。这种单位,只能用于政府间结算,可与黄金、美元一起作为黄金外汇储备,向其它会员国换取可以自由兑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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