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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模糊综合评判的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评价
摘    要:选取PM_(2.5)、PM_(10)、SO_2、NO_2、O_3和CO作为评价因子,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对评价标准扩展到五级,通过建立各污染物的隶属函数和权重集,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2013年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评价,得出各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水平及其污染因子的大小排序.结果表明,该区域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较差,石家庄的首要污染物为PM_(10),张家口和承德对大气污染贡献率最大的污染因子为O_3,其他城市最主要的污染物均为PM_(2.5),可吸入颗粒物仍是该区域对大气污染影响最大的因子.评价结果能够较客观地反映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优劣状况,从而为改善和治理大气污染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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