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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同法抗辩权制度评析
引用本文:刘书文,刘武.新合同法抗辩权制度评析[J].井冈山学院学报,2000(2).
作者姓名:刘书文  刘武
作者单位:吉安师专政法系!江西吉安343009(刘书文),江西省委党校!江西南昌330000(刘武)
摘    要:新合同法全面确立了合同抗辩权制度。抗辩权是属于一种消极的权利 ,只能对抗对方要求履行合同的请求权 ,只是法律为了确保和鼓励合同的履行而设立 ,以防止和避免单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有利于维持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平衡 ,维持正常的合同秩序 ,维持合同交易的公平与安全。在双务合同实务中 ,各种抗辩权的行使也有其具体条件和应当注意的问题。总之 ,新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抗辩权制度 ,吸收借鉴了外国合同法关于抗辩权的基本法理和内涵 ,又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作出了创新和发展 ,体系更为完善,内容更为丰富 ,从而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合同抗辩权制度

关 键 词:合同  合同法  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不安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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