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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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对高职高专院校进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精神,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我校专门成立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工作办公室,以保证评估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在自评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全面、准确、有效”的原则;“对照总结、找出差距、及时整改”的原则;“规范管理、促进工作、加快发展”的原则;“评建结合、评教结合、评管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方针,按程序完成了学校的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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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平评估 人才培养 高职高专院校 评估工作 教育部 云南省 学校 办公室 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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